2016年,我廳根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要求,認真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著力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切實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進商務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現將我廳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總結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情況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做好已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銜接。對國務院第二批清理后取消商務部的12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相應取消。及時調整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編制“雙公示”事項目錄,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上網公開。加快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完成行政許可事項標準編制、錄入和合規性審查,達到對內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對外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的良好效果。
(二)健全清單管理制度。一是公布并實施試點部門和地區縱向權責清單。根據省政府要求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廣東省試點部門和地區縱向權責清單》(商務部門);參照清單行使職權,進一步完善責任分工,理順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權責關系。二是動態調整權責清單。調整行政職權類別,增減相關職權事項,梳理明確權責事項、制定職權運行流程圖、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夯實基礎。三是協同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部署的我省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三)加強市場監管。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市場準入。落實“三證合一”、“先照后證”等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省政府和商務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部署,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制定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按要求依法公開抽查信息。
(四)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創新。推廣“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模式,加強政府部門數據共享,促進業務協同,讓群眾少跑腿、辦成事。落實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要求,實現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核信息等3個政務信息資源數據共享。緊跟省公共審批平臺的改革推進步伐,除國家垂直系統外,使用省信息中心統一開發的省公共審批平臺系統。推進網辦事項的全流程在線辦理。作為跨層級審批業務系統試點單位,積極配合省公共審批平臺進行系統跨層級審批功能改造和完善工作,切實方便基層和群眾辦事創業。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情況
(一)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動出臺地方性法規《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已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實施將為廣東自貿試驗區體制機制創新提供法治保障。同時,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條例》宣講會,做好相關宣傳和法規實施準備工作。聯合省司法廳印發《積極發展法律服務業推進中國(廣東)自貿試驗區建設的若干意見》。按要求做好立法征求意見、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以及法規清理工作。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嚴格按《廣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和《關于規范性文件認定的指導意見(試行)》等相關管理規定制定規范性文件,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出臺前采取通過網絡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并經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按規定報省法制辦審查,在省政府公報上統一發布。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根據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情況,及時對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進展情況
(一)健全行政決策制度。2014年起,我廳陸續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聽證目錄等制度,完善決策規則和程序,明確范圍和權限,健全決策機制,規范決策行為。
(二)科學民主依法作出行政決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出臺前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反饋采納情況及理由,組織專家進行咨詢論證、風險評估,重大行政決策經廳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同時跟蹤了解評估決策實施情況。
(三)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落實省政府、省法制辦關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制顧問制度化、常態化參與政府運行工作機制要求,我廳建立了政府法律顧問機制,外聘律師擔任我廳常年法律顧問,在法治實踐中,發揮法律顧問的咨詢論證和參與審核把關作用。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展情況
(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求,做好省政府有關通知決定的銜接落實,推動行政執法重心向市、縣下移,向全省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商務主管部門印發了《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職能調整銜接工作的通知》,明確原由我廳行使的34項行政處罰、1項行政強制,由市縣實施屬地執法,我廳負責規范管理、監督指導;組織開展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查處,推動執法重心下移。
(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一是完善行政執法制度。按照《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要求,制定《廣東省商務廳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確定不同處室、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二是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為我廳權責清單中有行政處罰權職能的處室在編人員申領行政執法證,按要求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清理工作,不存在合同工、零時工等無執法資格人員上崗執法情況。三是行政執法行為合法適當程序正當。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行政執法決定內容未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行政執法事項,經廳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并記錄存檔。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情況
(一)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審計監督和司法監督。著力從嚴治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積極配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詢問、質詢、執法檢查。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通訊地址及電子郵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認真配合監察、審計機關開展的監督工作。貫徹執行新行政訴訟法,依法配合法院審判,按規定出庭應訴、答辯,自覺接受司法機關監督。
(二)政府信息公開。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制,配套制度健全。按要求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完成省政府門戶網站在線訪談工作。依法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內答復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情況
(一)依法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2016年對我廳提出行政復議共4項,我廳均做到按時答復并積極配合案件審查,全部以申請人撤回申請或終止審理結案。對我廳新提起行政訴訟4宗,均以準予原告撤訴結案;行政訴訟上訴案件1宗,尚在審理中。
(二)依法受理、辦結信訪事項。貫徹實施《廣東省信訪條例》,制定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明確專門機構負責信訪事項,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暢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信訪渠道。對屬于本廳法定職權范圍內的信訪投訴舉報事項,依法受理并及時妥善處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情況
(一)強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制定并落實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組織全體機關公務員和直屬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干部開展專題學法活動。一是邀請省法制辦專家講解規范性文件的界定、制定權限和程序等管理規定。二是由廳領導宣講《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講解行政執法權限、程序、監督與責任等規定,有效提高領導干部主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二)開展“七五”普法,增強全系統依法行政能力。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制定印發《2016-2020年廣東省商務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并舉辦全省商務系統“七五”普法培訓班,以案釋法深度普法,圍繞商務中心工作,推進法治教育培訓,提升商務領域企業應對知識產權糾紛、貿易摩擦的水平。
八、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情況
(一)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廳黨組統籌謀劃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部署年度重點工作。廳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交廳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廳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組長由廳長擔任,其他廳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依法行政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負責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各處室(單位)負責依法行政工作具體落實。
(二)強化依法行政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制定依法行政具體工作方案,把依法行政各項目標任務分解到本單位相關工作機構。按規定報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認真開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評和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強化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我廳依法行政存在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發布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等,以考評促建設。
九、2017年度工作安排
2016年,我廳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離《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要求尚有一定距離。一是規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執法等方面,存在制度雖較為健全,但執行力度不夠的問題。二是事中事后監管方面,存在標準、辦法和制度創新不足等問題。
新的一年,我廳將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綱要》及相關文件要求,繼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推動行政決策依法科學民主,嚴格規范行政執法,依法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依法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信訪事項,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動工作落實。2017年將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強化監管機制。嚴格執行《廣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關于認真貫徹<廣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等規范性性文件管理規定,嚴格遵守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公眾意見、報請合法性審查、提請廳長辦公會議審議、提請刊登省政府公報、定期評估、及時清理等程序要求。強化監管機制,在起草過程中,充分征求法制機構意見,界定是否屬于規范性文件,督促履行法定程序。
(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推進依法民主科學決策。按照《綱要》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等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廳重大行政決策聽證目錄,認真履行聽取公眾意見、專家咨詢論證、聽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實施后評估等程序規定,切實推進依法民主科學決策。
(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規定履行職責,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開展日常行政檢查和梳理,確保行政執法嚴格按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避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規范聽證等程序。
(四)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行政審批改革后續銜接,研究和制定事中事后監管的標準、辦法與制度,確保監管到位。修改完善省商務廳職能轉變方案,建立健全屬地監管、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相協調的監管機制,推動政府職能向加強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轉變。
(五)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按規定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時更新行政執法信息及部門文件。
(六)完善信訪投訴工作機制,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嚴格落實《廣東省信訪條例》,健全信訪工作機制,依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工作落到實處。
廣東省商務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