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金融方面
支持設立金融機構。在全省統一監管政策下,授權綿陽市政府對科技城內小額貸款公司等準金融機構設立事項予以審批。支持科技城內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入。
拓寬科技城融資渠道。支持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科技型企業私募債券、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優先受理科技城擬上市企業輔導備案,優先安排完成輔導的企業驗收并申報,優先辦理向證監會的推薦文件。對企業向證監會報送首發上市申請、上市公司實施再融資、中小企業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給予獎勵。
鼓勵企業直接融資。對參加股份轉讓試點企業成功掛牌的,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成功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企業,每發行一期(額度1000萬元以上),財政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成功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的科技企業,財政給予每戶最高30萬元獎勵,并按發行價的50%給予貼息。對于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科技城內企業和項目的,給予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補助。對于成功上市的企業,給予每個企業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積極引導創業投資。設立科技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對創業投資企業(基金)按新增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對在科技城新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可給予最多50萬元的運行補貼;對在科技城內注冊的創業投資機構,將其三年內對地方財政貢獻額度的50%作為獎勵。
實行信貸風險補償。對與政府合作擔保公司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提供其擔保年均余額0.5%的業務獎勵補助,并承擔壞賬額20%的風險補償。凡與政府合作銀行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支持,對需擔保公司擔保的業務,給予年貸款累計發放額0 . 5%補貼;對無需擔保公司擔保的業務,給予年貸款累計發放額1%的補貼,并承擔壞賬額40%的風險補償。
(2)股權激勵和成果轉化方面
支持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以科技成果向企業作價入股,可按作價金額20%-35%的比例折算為股權。對科技領軍型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其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為技術股份。對以科技成果作價出資在科技城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其作價份額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70%。對在實施股權獎勵的單位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所產生的費用,由綿陽市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
明確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對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務發明成果在科技城轉移和交易的,所得收益可按60%-95%的比例歸參與研發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所有。
支持事業單位成果轉化。科技城內事業單位轉讓科技成果產權所得的收入,按隸屬關系全額繳庫后,由同級財政全額安排給繳納單位,由其統籌用于科研及相關技術轉移轉化。
(3)專利資助和獎勵方面
設立專項資金。綿陽市設立1000萬元專利資助與獎勵專項資金,支持專利申請和授權。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可給予每項最高20萬元的資助;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可給予企業實施專利后五年內上繳新增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10%的獎勵。扶持專利代理機構。對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注冊地在綿陽的專利代理機構或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綿設立分支機構,并獲授權的綿陽市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000元。對在綿陽市新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最高10萬元開辦扶持。
(4)人才發展和創新創業方面
設立專項資金。設立了6000萬元科技城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于科技城科技型企業初創階段扶持、領軍型科技創新團隊資助、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高校人才培訓協同創新等。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創業團隊和創新人才,可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500萬元和100萬元資助。
資助補助高層次人才。實行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財政資助、安家補助、崗位津貼三項制度。對引進的符合要求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可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資助;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可一次性給予20-50萬元的財政資助和10-20萬元的安家補助。
鼓勵創新創業。綿陽市設立1000萬元的創新基金、1000萬元的科技成果轉化資金、1500萬元科技型中小企業專項發展資金。鼓勵各類優秀人才采用技術入股、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形式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鼓勵在綿高校允許在校學生休學2年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并可享受綿陽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凡新注冊企業注冊產生的費用由當地政府承擔,入駐政府主辦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業,2年內免房租,第3年減半;新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免費享受孵化器提供的情報信息、專業咨詢、財務會計、法律援助等服務支持,免費享受大型科研儀器使用服務,第三年享受50%減免。對初創期優秀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所繳納的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不超過50%獎勵給企業用于研發創新。每年安排不低于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8%的份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采購,并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產品6%-10%的價格扣除。
(5)用地保障方面
支持土地政策創新試點。對科技城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實行單列管理。支持綿陽科技城開展城鎮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支持科技城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先行先試,將綿陽市列入全省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自主確定土地類適用稅額標準。科技城內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由綿陽市按規定自主確定,報財政廳、省地稅局備案。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由綿陽市按規定自主確定,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