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除國家明令禁止外的行業和領域、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領域、社會事業領域、金融服務業,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制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
2.允許市內外各類經濟組織采用公開招投標等方式收購、兼并、參股、控股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維護等公用事業。推行供水、供氣、供熱、公交、垃圾及污水處理、道路、橋梁、軌道交通、廣告發布權、出租汽車營運權、橋梁和道路的冠名權、黃河航運等市場化運作和特許經營。
3.鼓勵各類投資者采取合資、合作、獨資、品牌買斷、設備技術入股和租賃等形式的投資。以收購、兼并、參股、控股等形式參與企業資產重組,除國家明文限定的行業外,外來投資者均可控股或獨資經營,不受股權比例的限制。
4.外來社會資本進入破產重組企業,且安置該企業原有職工60%以上,并承擔被兼并企業債權債務的,土地出讓金由財政部門按上繳金額的70%返還企業用于發展;安置該企業原有職工90%以上的,財政部門按上繳金額的90%返還企業用于發展。
5.本市企業以自有房地產作價與外來投資者合資、合作的工業生產性項目,本市企業在新公司(企業)中所占股份超過50%的,以及外來企業與本市企業合并在本市注冊成立新企業的,在辦理房地產權屬過戶時,經契稅征管部門審批后,免征新公司(企業)應繳納的契稅。
6.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的工業招商項目,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以上的,在征用土地時給予以下優惠。
?、倜慨€建設用地平均年創產值200萬元及以上或年稅
收2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
?、诠潭ㄙY產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或年稅收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
?、劢浭〖壱陨峡萍夹姓芾聿块T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
④產品出口量占企業總產量30%以上或年出口創匯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
?、菔澜?00強企業或國內500強企業興辦的項目;
?、迖铱萍脊リP項目;
?、呤屑壱陨檄h保部門認定的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項目;
⑧填補國家或甘肅省空白的項目;
?、釀趧用芗晚椖?。
應繳納的契稅,按政策規定可以減免的,報經征管部門批準予以減免;不能減免的按實際繳納金額,由當地財政預算列支60%,補貼企業用于發展。
7.投資者以技術入股新辦合資、合作企業或運用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其技術入股貢獻的產值或因技術改造新增的產值,從投產之日起對新增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在3年內由同級財政預算列支,補貼企業用于發展;從獲利年度起,對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在前2年由同級財政全額列支,第3年至第5年列支50%,補貼企業用于發展。
8.外來投資在3000萬美元或人民幣2.4億元以上的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城市垃圾及其他固體廢物處理和綜合利用、城市集中供熱、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經營期在15年以上,項目自投產之日起,上繳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同級財政預算列支80%,第3年至第5年列支60%,補貼企業用于發展。
9.生產性或產品出口型外來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同級財政預算列支80%,第3年至第5年列支60%,補貼企業用于發展。
10.從事種植業、林業、水產養殖業的外來投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上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列支,第3年至第5年列支80%,補貼企業用于發展。
11.新設立的符合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的外來投資企業,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按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于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國辦發〔2001〕73號)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其稅收優惠政策至2010年期滿后,企業享受其稅收優惠政策的時間少于我市制定的有關優惠政策的年限,不足年限部分可繼續享受我市有關優惠政策。
12.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商將其從企業取得的利潤中直接再投資于該企業,以增加注冊資本,或在本市投資創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且經營期不少于5年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級財政按40%予以補貼;用于擴建產品出口企業和技術先進企業,且經營不少于5年的,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在其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配件等,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流轉稅。
13.外來投資在10億元人民幣以上、科技含量高或國內外知名品牌企業、跨國公司投資興辦的生產性項目在土地使用和各項費用收取上,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實行專項特殊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