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土地
1、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生產性工業企業,以“招、拍、掛”的運作程序,按土地成本價出讓。
2、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生產性工業企業,所需土地實行一事一議。
第二條稅收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范圍的通知》,我省享受比照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2、自投產之日起,企業所得稅省級留成部分,前二年全征全返,后三年減半返還;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再投資部分新增企業所得稅省級留成部分,前二年全征全返,后三年減半返還。
3、年上交稅收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條規費
實行零罰款、無攤派、低規費。企業自開工之日起,建設期一年內免收省級職能部門的有關規費。項目建成投產進入規模以上企業后,涉及市級或市級以上的規費,由省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協調工作,按最低標準收取。除已納入稅務部門征收的規費、經營性單位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營業性收費,其他規費一律不準收取。
第四條基礎設施
開發區實行“七通”,即:通水、通電、通路、通訊、通寬帶網、通有線電視、通排水等設施。
第五條行政服務
1、實行“一站式”服務。由省行政服務中心代辦項目建設涉及的所有行政許可手續。
2、實行封閉式管理。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外,未經省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企業實施檢查和收費。企業除生產、經營以外的其他社會事務,由開發區管委會代辦。
3、實施重點保護。凡規模以上企業、進入開發區企業和年上繳稅收在50萬元以上的企業,實行領導聯系、跟蹤服務制度,發放“福建一卡通”,享受重點保護。
4、幫助招工培訓。負責幫助企業招工。根據企業需要,員工可到省職教中心進行培訓,為企業提供專業技術人才。
第六條本規定未涉及到的其他方面條件,客商另有要求的,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協調解決。
第七條本規定由省招商局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優惠政策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