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業政策:
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新辦鼓勵類、允許類工業項目,享受本優惠政策。
2、投資強度:
凡投資入駐邳州經濟開發區的工業項目,固定資產一期實際投資額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投資強度原則上不低于每畝120萬元。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可以“一事一議”。
3、納稅獎勵政策:
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畝均納稅2萬元以上的項目,享受以下納稅獎勵政策:
(1)固定資產投入在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的工業企業項目,自經營獲利之日起,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實行“二獎三獎半”,即前2年所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獎勵給該企業,后3年減半獎勵(以下類同)
(2)固定資產投入在1億元—3億元(含3億元)的工業企業項目,自經營獲利之日起,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實行“三獎三獎半”。
(3)固定資產投入在3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項目,自經營獲利之日起,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實行“四獎四獎半”。
(4)固定資產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并通過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項目,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外,我市另外再給予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三獎三獎半”優惠。
(5)對國內外500強、央企、臺灣制造業百強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投入超億元的家具生產、煤化工、機械制造及配套項目,在執行上述政策基礎上,根據投資強度及投資回報等情況,再給予更加優惠的獎勵政策。
(6)注冊100萬美元以上的新辦外資企業,在執行國家政策的同時,自經營獲利之日起,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實行“二獎三獎半”。注冊1000萬美元以上的新辦外資企業,實行“四獎四獎半”。
(7)投資者依法經營取得的利潤,自經營之日起5年內所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納稅人。
4、土地政策:
工業用地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辦法按照國家及省政策規定執行,特殊項目用地“一事一議”。土地出讓價格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每畝9.6萬元。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獎勵,用于支持企業基礎設施建設。
(1)固定資產實際投資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的工業項目,按照6萬元/畝獎勵給企業。
(2)固定資產實際投資1億元—3億元(含3億元)的工業項目,按照6.6萬元/畝獎勵給企業。
(3)固定資產實際投資3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照7.6萬元/畝獎勵給企業。
(4)對與邳州市主導產業關聯度強的重大項目或省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政策。
(5)重大工業項目需要分期建設的,根據合同約定的條款,達到規定投資強度時,實行分期征地的政策。
5、有關費用政策:
工業項目,在建設期間各種行政性規費除上繳中央、省部分外全免。
(1)建設工程監督費。新上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費按土建工程造價的1‰以內收取。
(2)白蟻防治費。新上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只收取藥物成本費。
(3)免收費用。新上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免收土地登記費、新型墻體材料發展基金、房屋拆遷管理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工程定額測定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利用城建檔案資料服務費、產權登記費、環境監測服務費、綠化費、治安管理費。
(4)勞動、國稅、地稅、房管、交通、工商、物價、國土、質監、公安等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收取工本費,勞務性規費減半收取。
6、其他政策:
(1)外來投資者子女在就業、入托、就業等方面享受優惠待遇。
(2)外來投資企業所需的水、電、氣、熱、運輸、通訊等條件,有關部門優先安排。符合相關政策條件的,電價按省相關政策給予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