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市新興工業、高科技工業快速發展,加快項目落地、成型、見效,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制定如下優惠政策。
一、對直接引進市外資金興辦生產性企業的單位和個人,按到位資金總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
二、對投資總額在10億元以上的企業項目,按當年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對投資總額在20億元以上的企業項目,按當年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對投資總額在30億元以上的企業項目,按當年實際投資額的4%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6000萬元。
三、對進入我市工業園區的項目,新增用地畝均投資強度達到300萬元以上的,每畝獎勵10萬元;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每畝獎勵15萬元;凡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行業前20強的,每畝再獎勵3萬元。獎勵資金市縣財政各承擔50%。
四、鼓勵類產業項目自投產之日起,年度納稅總額占銷售收入比例超過4%的,按照地方留成部分的40%進行扶持;年度納稅總額占銷售收入比例超過6%的,按照地方留成部分的60%進行扶持,扶持期為三年。
五、對在我市境內匯總繳納稅收,經認定為總部經濟的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地方稅收留成部分連續三年按70%進行扶持。
六、對在主板市場注冊上市且其總部遷至我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將上市募集資金的50%(5000萬元以上)繼續投資在我市的,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補助。
七、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行業20強企業在我市投資1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的光機電、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科技、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實行“一事一議”政策。
八、對獲得國家、省產業發展扶持和獎勵的,分別按照資助金額的100%、50%給予資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300萬元。
九、對帶動性強、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重點項目,另行予以重點扶持。
十、市域內企業轉型項目參照此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