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簡稱“直租”,是租賃公司(即出租人)根據企業(即承租人)對設備的特定要求和對設備供貨商的選擇,出資向供貨商購買設備,并租給企業使用,企業分期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租賃公司所有,企業擁有設備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期屆滿,企業支付完租金并且履行完合同所規定義務后,設備所有權轉移給企業
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賃簡稱“回租”,是指企業(即承租人)將自有設備的所有權轉讓給租賃公司以融入資金,同時通過與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設備租回使用,在租賃期內按期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并最終于租賃結束時重新獲得設備所有權的一種融資方式。、
經營性租賃
是指出租人將自己經營的租賃資產進行反復出租給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資產報廢或淘汰為止的一種租賃方式。
杠桿租賃
由我司牽頭作為主干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租賃方式。我司通過成立一家項目公司,投入租賃物購置款項的部分金額,以此作為財務杠桿,為租賃項目取得全部資金。
適用于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聯合租賃
聯合租賃是指多家有融資租賃資質的租賃公司對同一個融資租賃項目提供租賃融資。由其中一家租賃公司作為牽頭人。無論是相關的買賣合同還是融資租賃合同都由牽頭人出面訂立。各家租賃公司按照所提供的租賃融資額的比例承擔該融資租賃項目的風險和享有該融資租賃項目的收益。各家租賃公司同作為牽頭人的租賃公司訂立體現資金信托關系的聯合租賃協議。
轉租賃
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